找中介买房 签合同前要注意这六点!

2017/11/14 17:52:51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11587)

[摘要] 终于度过了挑房源,看房子,选中介等过程,千辛万苦走到了签订合同这一步,于是你迫不及待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事后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只可惜后悔已经来不及,所以签订二手房合同不能着急,你需要看完以下六点注意事项。

终于度过了挑房源,看房子,选中介等过程,千辛万苦走到了签订合同这一步,于是你迫不及待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事后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只可惜后悔已经来不及,所以签订二手房合同不能着急,你需要看完以下六点注意事项。

一、房产中介资质

购房人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如果购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进行洽谈的过程中,发现中介公司未经备案、注册登记或执业经纪人证号名不副实,应谨慎交易,向有关部门核实、举报,实践中不乏有中介公司人员卷款而逃的案例。

二、明确中介费

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用所包含的项目,中介除了收取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费外,其余的所谓垫资费、看房费、跑腿费等等都属于“黑收费”。

中介费原则上是在中介公司促成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支付,但鉴于房屋交易过程中环节较多,可以将中介费的支付与工作进度相结合,做到哪一步就付哪一步的中介费。要注意居间合同要求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或只介绍买、卖双方认识就全额收取中介服务费的相关条款。

三、买卖双方资料

这个方面主要是出卖方,需要提供房产证银行贷款情况、有无司法限制、有无租赁、有无抵押等相关资料(应要求房产中介出具该房屋所在地交易房屋产权登记情况,俗称“产调”)对于买方也就是身份证明。

四、意向金定金

一般买方付了“意向金”,在规定的日期内是不得退“意向金”的,如在此期间卖方签字确认,并收取了“意向金”,则转变为定金。那么此时如有变化,则要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所以要格外留心定金、订金,预付款,违约金条款,尾款等款项。

如果是对方提供的为格式合同,那么,在签订合同前,请专业律师把关,修改、删除合同中对己不利“霸王条款”,增加自身需要的条款,以达到利益平衡,降低纠纷、损失发生。

五、房款支付事项

买卖过程中各期支付金额、期限及方式都要注意,一经确认,不按约履行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所以要量力而行,多给自己留有时间和空间;税收、相关费用等的承担及各类更名手续的办理及费用承担;该房屋内是否存在未迁出户口及迁出期限等各项内容均应做出明确、详细的约定。另外,若涉及车位问题,也需由双方进行明确约定。

六、交房设备户口

交房要明确时间,应约定迟延履行金;设施、装修价款如另外作价,则应另签协议,避免多缴税费。户口是交易过户前迁出,同时也需要明确约定具体的法律责任,这个一定要千万注意。

以上注意事项仅供参考,条件允许请专业人士陪购,避免发生不可预料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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