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注意这五类房子在交易时有风险

2017/12/12 14:08:3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54)

[摘要] 随着民众的生活水平日渐提高,向往、追求舒适的住房环境已经是人们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了,房屋买卖也成为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交易,有交易就有纷争,就会有风险的存在,不少案例屡见报端和网络上,今天编辑就讲讲哪些房子交易起来风险大。

随着民众的生活水平日渐提高,向往、追求舒适的住房环境已经是人们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了,房屋买卖也成为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交易,有交易就有纷争,就会有风险的存在,不少案例屡见报端和网络上,今天编辑就讲讲哪些房子交易起来风险大。

一、产权共有的房产

1、夫妻共有的房子。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一般是共同财产。那么房产证上体现的是夫或妻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他们的共同的产权。

购买这类房屋,一定要落实他们的婚姻状况,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夫妻作为共同出卖人签字。如果是属于离婚状态,要叫出卖人出示相关的离婚判决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及离婚协议书,因为这些法律文书上会有对房产归属的判决及协议约定。如果已经判决或约定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那么,夫或妻一方签字就可以。

还有一种情况,夫妻虽然离婚了,但相关的法律文书上没有体现双方对房产的处理,也就是说夫妻虽然离婚了,但对房产还没有分割,那么这种情况下,虽然体现是夫或妻一方名字的房屋产权,且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依然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这类房屋,是出卖方的原夫妻一起签字。

2、配偶一方去世。

虽然房屋产权体现的是在世配偶一方的名字,并且房屋当时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由于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一方去世,在世配偶只能享有该房屋的部分产权,部分产权属于去世配偶的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因此在世配偶不能完全处分该类房产,要有相关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才能出卖整个产权。

3、其他产权共有的房屋。

如父子共有、兄弟姐妹共有等共有房产房产证虽然体现的是共有人的名字,但不能忽视共有人的配偶对产权也有份额,购买此类房产,要有共有人配偶的同意并签名。

二、集资房

集资房一般是由单位、个人共同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产。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集资房产权有多种形式:有的是职工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百分百的产权。有的是部分集资,职工只有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单位。全额由职工集资的集资房,职工拥有全部产权,可以自由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

三、违章建筑

属于违章建筑的房产一般是指未经相关部门许可而擅自动工新建的房产,常见情况有两种: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即擅自建造房屋;二是在已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但尚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建造房屋。

这两种情况下建设人均不能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还可能被规划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后而令其拆除或强行拆除,因此购房者要购买此类房屋没有任何权利保障。

四、依法被司法和行政机关查封

购买查封房产风险极大,购买房屋时,购房者一定要去房产等相关部门查询该房产的状态,如果是被查封的房产,不要购买。

还有一种情况是经查询后,房产状态不存在查封等情况,但当事人双方在磋商、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被查封,那么买方交了部分或全额钱款,风险极大。因此,购买房产时,也要调查落实出卖人的经济状况,或者在购买过程中,约定交易过程中的每个节点的风险防范。

五、小产权房

现在农村和城市,出现很多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由于价格低,受到一部分人的青睐。小产权房由于没有产权,对外交易不受法律保护。这类房子再次售卖是很难的,即使想售出也不会增值,而且购买这类房子不能申请银行贷款

以上五类房产在交易时存在着严重的法律风险,编辑建议购房者睁开双眼看清楚,还是尽量避开不要触碰此五类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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