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前必须要搞清楚的五大事项

2017/12/15 18:12:4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481)

[摘要]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朋友加入了买房大军的行列。但是很多人在买房之前都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等到到后来买完房子之后才发现了吃了大亏,又开始后悔。小编在这里提醒各位购房者注意,在买房之前一定要搞清楚这五大事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朋友加入了买房大军的行列。但是很多人在买房之前都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等到到后来买完房子之后才发现了吃了大亏,又开始后悔。小编在这里提醒各位购房者注意,在买房之前一定要搞清楚这五大事项。

一、“套内面积”还是“建筑面积”要分清

很多朋友会觉得就差这么两个字,区别应该不是特别大,其实这里面的区别是非常大的。套内面积主要就是指房子中大家可以实际使用的面积,而建筑面积是套内面积与分摊面积的相加,其数值是要大于套内面积的。

现在开发商都是非常精明的,有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喜欢玩文字游戏,很有可能在购房面积里将“套内面积”写成“建筑面积”。很多消费者稍不注意就会在这一条款上吃亏。

其实按照套内面积来计算房屋面积是最合适的,因为套内面积易于测量,就可以减少在购房面积上出现的纠纷。此外,按套内面积计算,减少了开发企业增加分摊面积的利益驱动,消费者不用承担不明不白的房款。

二、律师费、管道煤气费等费用是不是真的要收取

现在的房地产市场存在着极不合理的现象,一些开发商主动收取消费者的一些额外费用,如律师费、管道煤气费等等,消费者由于对政策的熟悉程度不够高往往也就忍气吞声,不知如何应对。其实如果开发商再向消费者者收取相关的杂费,消费者在购房时就有权拒绝付费。

有相关规定表明:对经审定规划设计的基础设施(有线电视、燃气、通邮等)和公用设施(人防工程、停车场等)的配套建设费,以及商品房设计、销售说明承诺建设的商品房配套的设备的建设费用、应列入成本、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内,不得向购房者额外收取。

现象三:“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亲身考评开发商

有些商业盘在房子没盖好就推出大量的宣传广告,以此来吸引广大的消费者者前去认购,但几年下来,房产商老板换了一代又一代,但结果楼盘还是未能发展起来。

小编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买房时较好要亲身到楼盘小区作实质性的考评,不要盲目听信他人或媒体的一些吹捧。

现象四:了解政府各项房产政策

在购房前一定要先了解政府新出台的各项方针政策,咨询专家行家意见,这样有利于消费者的在购房前对所要购买的楼盘或楼价市场等相关信息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购房者在买房时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预售证”和“土地使用证”。如果不具备这两证,消费者就要注意了,因为有些开发商在建楼前由于资金问题可能会将土地抵押给银行,但贷款盖起的楼房在销售时是不能够提供房产证的。对于开发商的承诺保证,较好是能够体现在合同上。

现象五:购房者遇到“霸王条款”时要懂得主动维权

霸王现象,就是在各种交易中不合理、不公平的现象,它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对消费者权利多方面限制,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

如果真的遇到了霸王条款,消费者首先要做的是要主动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调解,并且找专家律师作进一步的了解咨询。遇到不合理的条款或要求时,消费者要极力争取自己的权利,不要忍气吞声。必要时还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相信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在买房之前也都明白了应该要注意哪些事项。买房无小事,无论是在买房的哪一个环节,大家都不应该忽视,而是要予以高度的重视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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