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后原房主户口不迁出会有哪些风险?

2018/01/02 16:51:37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26109)

[摘要] 买卖二手房的时候,交完首付后,买房人就欢欢喜喜付了尾款拿了钥匙,搬进新房后却发现了问题:原房主的户口还没迁出去,自己落不了户,该怎么办?这并不是危言耸听,房屋买卖纠纷中。

买卖二手房的时候,交完首付后,买房人就欢欢喜喜拿了钥匙,搬进新房后却发现了问题:原房主的户口还没迁出去,自己落不了户,该怎么办?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房屋买卖纠纷中,涉及户口迁出问题的比重呈现增长趋势,很多人会觉得不迁户口也没什么影响,实际上却隐藏着很多风险。

风险一、易产生债务纠纷

如果原房主涉及了债务纠纷,户口还在你的房子上,有债主或者法院找上来就麻烦了。很有可能债主或者法院就会拿你的房子用以抵债或者抵押,那么,购房者的房子岂不是白买了?

风险二、转卖时影响成交价

买的房子过几年想转卖出去,对方买主问到迁户口的问题,得知你的户口根本不在这,而是原房主的户口占用着房子,换做谁都会犹豫,毕竟涉及的人越多麻烦也越多,这很有可能成为别人跟你讨价还价的好借口。

风险三、拆迁补偿影响分配

还有一种风险可能就是拆迁补偿了,虽然拆迁主要看户口本,但在实际操作的时候还是会根据实际居住人数分配补偿款,如果遇到一个事多的原房主,又将是无休止的麻烦。

看到这里,估计该有朋友说了,既然对方不迁户口有这么多问题,买房的时候提前跟其约定好,在合同里明确一下迁出时间以及违约金比例,可是这位朋友你别忘了,世界很大什么人都有,房东无赖你也拿他没辙。

怎么会拿原房东没办法呢?去法院起诉或者让派出所的人把原房东户口迁出来不就行了?问题远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

根据1958年1月9日施行且至今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也就是说,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法院无权受理以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买房人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对方支付迁户口的违约金,但是不能强制要求对方迁户口,就算是公安机关也无权让人家迁户口,最后顶多能要回点违约金,也没解决根本问题。

所以小编认为一切还是要防患于未然,买房之前就要做好准备,除了在合同里写清楚户口迁出时间,亲自到辖区所在的派出所核实一下户口情况,或者委托中介机构核实房屋信息,并出具加盖中介公章的书面核实报告。

还有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不要急着付尾款,在确认对方已经迁出户口、没有其他问题后再给对方尾款,尾款数额不要太少,几万块可能对人家没有威胁力,买卖二手房坑太多,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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