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合理避税学会了吗?

2018/04/17 06:04:44来源:搜狐焦点 浏览量(7766)

二手房房屋交易就要多缴税:

契税: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两年,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

营业税:房本不满五年,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两年的免征,未超过两年的按房价5.5%缴纳。

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1%。买卖双方各付0.05%。

房屋交易手续费:按购房总价的1.9%交纳。

举个例子:

甲购买了一套40平米的房子,假设房屋原值为54万,以85万元出售给乙。那么
卖方甲转让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印花税=销售额×0.05%=85万×0.05%=425元

营业税=销售额×5.5%=85万×5.6%=47600元

个人所得税:根据规定,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的,将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能提供完整资料的,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那么就有两种算法:

1、按照20%征税:(商品房及其他住房合理费用为:较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2、按照1%征税:

个税=住房转让收入×1%=85万×1%=8500元

如果按20%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89620元;如果按1%征收个税,那么,甲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56525元。

买方乙购买房屋需要交纳的税费为:

由于该套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条件,因此其契税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

契税=销售额×1.5%=85万×1.5%=12750元

乙所需交纳的税费总额为13175元。

特别提醒:

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实行核定征税,核定征税的比例暂按1%确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自2016年2月22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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