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别离婚!考虑下我们的房子该如何分割吧!

2018/04/23 14:13:23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411)

[摘要] 结婚买房,在大多数人看来是豆浆配油条般,固定搭配着。而结婚买房的方式很多种,有婚前就买好的房、有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的房、还有父母出资买的房……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我们离婚了,该怎么分割这房子呢?

结婚买房,在大多数人看来是豆浆配油条般,固定搭配着。而结婚买房的方式很多种,有婚前就买好的房、有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的房、还有父母出资买的房……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我们离婚了,该怎么分割这房子呢?

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需要明确产权,无论不动产权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二、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产权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三、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不动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四、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另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

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五、不动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这就是不动产权证上2+1型了。

比如,不动产权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六、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不动产权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

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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