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证加名离婚能平分吗?你了解吗

2018/05/25 11:41:03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521)

[摘要] 一直以来,夫妻和准夫妻买房署名和归属问题一直是广大购房者所关注的。很多人多这么认为,房产证上如果写了我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我的了,如果未来涉及到要分房产,那么就应该分我一份。其实这样想是不正确的。

一直以来,夫妻和准夫妻买房署名和归属问题一直是广大购房者所关注的。很多人多这么认为,房产证上如果写了我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我的了,如果未来涉及到要分房产,那么就应该分我一份。其实这样想是不正确的,在某些情况下,房产证上即使写了你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是你的。以下就由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1、婚前房产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以下就由小编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方在结婚之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的,被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一方婚前买房结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

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的话,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进行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前房产证上加上姓名离婚的时候能平分吗?

不一定,要视情况而定。首先看男女双方有无协议,是否约定房产为双方共有或归个人所哟普,如果有协议则需要按协议执行;如果没有协议的话,原则上是两人平分的。如果一方主张房产归个人所有,则必须提供个人购房证据,如交款收据、资金来源、第三方证明、产权办理等。

以上便是小编给您介绍的有关婚前房产证加名离婚的时候能平分吗的相关问题。希望小编的介绍能给您带去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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