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要警惕哪些特殊房产?这些千万不要买

2018/06/19 10:32:24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313)

[摘要] 房屋产权分为很多种,我们用来居住的最常见的房产就是商品房,商品房拥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购房者在买房之前一定要看好,如果看到一些特殊房产,千万不要买,买了住着麻烦,出售更麻烦。那么买房要警惕哪些特殊房产呢?

房屋产权分为很多种,我们用来居住的最常见的房产就是商品房,商品房拥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购房者在买房之前一定要看好,如果看到一些特殊房产,千万不要买,买了住着麻烦,出售更麻烦。那么买房要警惕哪些特殊房产呢?

一、产权交易受限制的

买房时,购房者要看其是否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主要看看该房屋是否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果有这些特殊性质的房屋,就一定要谨慎了。

还有其他的房产,比如军产房、院(医院)产房、校(学校)产房等公房,如果要出售,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一般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如果同意出售,则要求卖方提供其同意出售的证明,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承租人没放弃优先购买权

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购房者应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

三、房子建在集体土地上的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即小产权房只能在本乡本村进行交易,不能直接卖给城市户口居民,城市居民只能向农民租房。若购房者买了这类房屋,一旦出现纠纷或拆迁,将无法得到任何补偿。

四、房屋用途是非住宅

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房屋的用途、性质。因为房屋的用途、性质不同,则买房费用也不同,房屋的功能也不同。如果是买房自己住,却不小心买到了办公房,那可就麻烦了。因此,在买房前,购房者一定要清楚自己的买房目的,并了解房屋的用途,不要盲目购买。

五、未补足房改房成本价

1998年以前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所以,如果购房者买的是当初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那么就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按相关规定,以优惠价、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该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的差价。

六、一直未办理房产证

在购房交易过程中,如果购买的房子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而未办理产权证则尽量不要购买,一直没办理房产证很可能是开发商的原因才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购房者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的同时,应要求卖方及时协助自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为只有真正过户了,房子才是你的。

此外,如果该房产为多人共同共有,则还需出具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避免因共有人不同意出售房屋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产权清晰无纠纷,是房屋上市交易的前提。

七、配套房、中低价房

配套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本市重大工程、重点旧区改造等建设项目被拆迁居民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中低价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很多地方规定,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但这些规定不是法律或行政法规,因此即使违反也只不过是不能立即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合同本身还是有效的。但是,由于要等到五年之后再过户,法律风险是很大的。

以上内容就是需要警惕的特殊房产,买房之前一定要多看看,搞清楚所购买的房产是什么类型的,特殊房产交易风险比较多,其中产权问题更多,所以买房时一定要查清房屋产权,只有产权明确的房产才能让购房者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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