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律师咨询费是多少?房产继承法律依据

2018/06/15 18:08:51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7794)

[摘要] 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自然就不存在继承的纠纷问题了,不过对于家庭中有很多继承人存在的情况,那么房产继承就会是个很大的问题了,你虽然拥有房产继承权,但也有可能无法继承房产,详细可以咨询律师,那么房产继承律师咨询费是多少呢?

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自然就不存在继承的纠纷问题了,不过对于家庭中有很多继承人存在的情况,那么房产继承就会是个很大的问题了,你虽然拥有房产继承权,但也有可能无法继承房产,详细可以咨询律师,那么房产继承律师咨询费是多少呢,房产继承有哪些法律依据呢?

一、房产继承律师咨询费是多少

律师费和律师协商约定,律师费用包括代理费和办案费两种。

1、代理费:涉及财产继承的,按争议标的收取代理费,但不低于2000元(外地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办案费办案所需的交通、通讯、复印、打印等费用实行包干制,按以下标准收取:

a.市内(城八区)案件人民币1500元整(如需要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实销);

b.郊区案件人民币2000元整(如需要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实销);

c.外地案件差旅费实报实销。

3、办案所需其他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二、房产继承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继承法》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4、第四十二条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5、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法律继承的介绍了,在一个大家庭中父母去世后,就会出现个关系人员之间房产继承纠纷这样的纠纷,那么对于房产继承在法律上是怎样来规定的,大家可以对这些内容多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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