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房子是属于个人的还是夫妻共有?

2018/08/10 15:04:01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13011)

[摘要] 什么样的房子才是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有些人可能觉得这个问题太冷血,同床共枕的夫妻二人何必分得那么清楚,你的我的都是我们的,虽然这话没错,可在目前离婚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万一哪天婚姻走到尽头,为了一套房子撕破脸的可大有人在。

什么样的房子才是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有些人可能觉得这个问题太冷血,同床共枕的夫妻二人何必分得那么清楚,你的我的都是我们的,虽然这话没错,可在目前离婚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万一哪天婚姻走到尽头,为了一套房子撕破脸的可大有人在。因此,与其到时候扯皮,不如提前掰扯清楚,什么样的房子是个人房产?什么样的房子才是属于夫妻共有的?

一、个人房产

关键词:一方出资,写一个人的名字

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于婚前取得不动产权证的。

2、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于婚前取得不动产权证并还清全部贷款。

3、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结婚前还清全部贷款,结婚后才取得不动产权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以上三种情况是无可争议的夫妻一方个人房产,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结婚后不动产权证上加了另一半的名字,视为对另一半的赠与,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名字并不代表离婚时可以分得房产的二分之一,这种情况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来分割。

4、结婚后,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并非理财经营行为,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5、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6、结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房产,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

7、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宅基地房,如双方无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共同房产

关键词:两方出资、共同还贷、无偿赠送

1、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出资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有。

5、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出资方父母是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结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子无论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

7、结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给子女买房,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特殊情况

关键词:共同出资、共同还贷、房产增值

1、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买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有证据证明出资情况,那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结婚前,一方出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只登记在出首付款的一方,那离婚时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房子归登记房,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均分割。

3、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变更为夫妻共有。但未办理公证,也没有办理房产更名/加名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口头承诺不可信)。

4、夫妻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分割财产时会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愿。如果确定是赠与未成年子女,但就是未成年子女的个人房产,由直接抚养一方暂时管理,如不是,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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