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注意事项?

2018/09/25 14:02:31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52)

[摘要] 婚姻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沟通,有效的沟通能够避免很多问题,但由于很多不可调节的原因使得一些家庭不得不离婚,那这就一定会牵扯到财产分配问题,特别是房产,那么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又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我们了解,接下来就来谈一谈这两方面的问题。

婚姻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沟通,有效的沟通能够避免很多问题,但由于很多不可调节的原因使得一些家庭不得不离婚,那这就一定会牵扯到财产分配问题,特别是房产,那么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又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我们了解,接下来就来谈一谈这两方面的问题。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1、那由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那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我们按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一起苦哈哈还贷型: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那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注意事项?

1、那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款的规定的情形,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2、由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依成本价购买,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公房承租权所对应的利益系作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在离婚处理房产时综合考虑公房承租权利益来源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感情来之不易,夫妻之间产生了矛盾就要及时化解,一旦走向离婚这条路,谁也拦不住,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注意事项?孩子该归谁养?等问题随之而来,给彼此带来的不是幸福,而是另一种压力,可一旦离婚,就必须遵循法律原则进行财产分配。所以了解这些事项对于我们来说也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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