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和网签的区别是什么?有什么不同

2018/09/26 17:01:35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10576)

[摘要] 很多人一生中都会有一次买房的经历,在商品房交易中,我们常常听到有人说预告登记和网签,也会很疑惑是选择预告登记还是选择网签,为了方便大家对两者区别有进一步的了解,小编整理了预告登记和网签的区别,供大家参考。

很多人一生中都会有一次买房的经历,为了给大家提供更加安全的交易过程,商品房的交易流程更加复杂。在商品房交易中,我们常常听到有人说预告登记和网签,也会很疑惑是选择预告登记还是选择网签,为了方便大家对两者区别有进一步的了解,小编整理了预告登记和网签的区别,供大家参考。

定义不同

1、网签的定义

房屋网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络化管理系统与交易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网上进行公布的行为,用户可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

2、预告登记的定义

所谓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法律依据不同

1、网签无具体的法律依据

房屋的网签只是房地产部门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并无直接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2、预告登记的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值得购房者注意的是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本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将会失效。

法律效力不同

1、网签不具物权效力

网签是不具有物权效力的,一般情况下不能对抗第三人。但也有例外情况,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如果第三人能够证明自己交付了全部价款、善意取得财产、实际已占有了该财产,而且还需证明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本人无过错,那么该财产就不会被法院查封、扣押等。

2、预告登记具有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具有物权效力,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以及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因此,小编建议各位购房者积极办理预告登记。此外,从利于法律适用的角度,结合房产交易管理与登记衔接的现实需求,建议有关主体推动使网签与预告登记联动,即在当事人申请网签时,同时也申请预告登记,这样既能保持网签的使用惯性,又能发挥预告登记制度的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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