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产权50年后归谁?以后再不用担心了

2019/01/30 14:43:50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12940)

[摘要] 政府在与房屋所有人签订征用合同以后,房屋所有人就要搬离现在所居住的地方,如果房屋所有人搬离以后并没有固定的住所,那么政府将会为其提供安置房保障生活,因此安置房只是起到一个过渡的作用。然而,安置房也是有产权的,那么安置房产权50年后归谁呢?

政府在与房屋所有人签订征用合同以后,房屋所有人就要搬离现在所居住的地方,如果房屋所有人搬离以后并没有固定的住所,那么政府将会为其提供安置房保障生活,因此安置房只是起到一个过渡的作用。然而,安置房也是有产权的,那么安置房产权50年后归谁呢?小编来为大家解析。

一、安置房产权50年后归谁呢?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另外,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因此,相关的专业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二、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而且整个交易流程和常规的商品房也没有太多差别。但是安置房买卖中,有几点问题大家需要注意的:

1、需要进行买卖的安置房是否已经年满五年

现在很多地区的的安置房都是需要居住满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如果大家要购买安置房,可以提前打听一下地方安置房交易规则,进一步核实下该房产是否达到交易标准。如果房屋没有达到交易年限,请不要轻易买卖。

2、需要进行买卖的安置房是否缴纳过土地出让金

安置房买卖最看重的就是产权手续了,凡是能够在市面上进行买卖交易的的安置房,一定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取得了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才能买卖。否则相关部门不予认同,这样一来,即使你购买了,享受不了法律保护。

3、买卖安置房需要缩短购房时间

现在买房讲究一个时效性,是越快越好,省时省力。因为购房战线拉得越长,变数越多,所以大家在购买安置房时也要尽量缩短交易期限,在合同签订之前就办好各种手续,准备好各种需要的证件和资料,防止买家方反悔。

另外,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到公证处进行公正,免得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由于这几年各地区房价的飞升,导致现在的房价变化也特别大,很有可能在临交易前出现大幅度上涨的情况,因此大家一定要防止卖家突然性的毁约,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三、安置房是否有不动产权证?

因为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的房屋,所以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

一般来说,安置房在这2种情况下,可办理不动产权证:

一种是由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的,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不动产权证;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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