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条件及材料 你符合吗

2015/12/19 08:00:00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482)

[摘要] 上海市是较早实行居住证的一线城市,那么在上海,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呢?又需要哪些材料呢?

上海市是较早实行居住证的一线城市,那么在上海,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呢?又需要哪些材料呢?

办理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办理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以首次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拍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 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流程

1.受理与补齐

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 居住证申请表。

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材料移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对就业、 开业和个体经营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移送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投靠、就读、进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材料移送辖区公安派出所。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5.签发、制证、领证

《上海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上海市居住证需要通过多部门审核认定,资料齐全情况下,多30日内可以办理完成,领取居住证。

2.办理费用

《上海市居住证》工本费的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新办理每本25元。

办理地点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工作。人才服务中心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证》积分办理工作。

附:上海居住证办理地点有以下部门:

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大木桥路123号)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中山西路620号、浦东商城路660号) 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见附录) 试点区街道受理点(见附录) 居住证办理部门

受理时间:

1、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为周一至周五9:00-11:20,13:30-17:00;

2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9:30-15:00。

(以上国定节假日除外)

3、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街道受理点见受理点的公告。

咨询电话及网址

1、 64045568*6101(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 2、 62337506(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3、 咨询网址为www.21cnhr.com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当场发放;《上海市居住证》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

以上内容救市上海市居住证的办理条件和办理所需材料,需要办理的小伙伴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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