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房二手房新买卖交税标准!一分不差

2016/03/10 10:26: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788)

[摘要] 买个房子拿个证有你操不完的心,上海新房、二手房买卖交易双方需要交纳哪些税费呢?缴费标准是什么?

2016年2月19日,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住建部再给楼市送政策红包,调整了契税和营业税。上海享受契税优惠,营业税不变。那么,根据新政,2016年在上海买房,应该交纳哪些税费呢?

购买新房,交易双方需要缴纳的税费

买家税费

交易手续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合同印花税:总房款×0.05%

配图费:25元/张

权证印花税:5元/本

房屋维修基金:根据你所购买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

交易手续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契税:上海市契税标准是3%,购买首套房享受契税优惠。首次购买90及90平以下的住房,契税是1%。首次购买90平以上的住房,契税为1.5%。

交易登记费:80元/套

抵押登记费:商业贷款及组合贷款200元/套;纯公积金贷款100元/套

贷款保险费:如果是购房者贷款的话,需要交纳。保险费是非必要缴纳费用,缴纳此项费用时需要明确这一点,保险费按照所贷款额度进行计算。

开发商税费

交易手续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合同印花税:总房款×0.05%

购买二手房交易双方需要缴纳的税费

买家税费购买二手房和购买新房需要交纳的税费一样,但是,房屋维修金需要与卖家商量,予以赠送。

卖家税费

交易手续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营业税:未算0.1%的教育费附加。普通住宅,满两年免征营业税,未满两年按照房款总额×5.55%征收。非普通住宅,满两年房款差额×5.55%,未满两年,按照房款总额×5.55%征收。

合同印花税:总房款×0.05%

所得税:

普通住宅:卖家拥有房屋产权,不满五年,购房合同总价的1%或者购房合同房屋总价差额的20%。卖家拥有房屋产权满五年以上,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个人不负担个人所得税。否则,征收标准为:购房合同总价的1%,或者购房合同房屋总价差额的20%。

非普通住宅购房合同总价的2%或者购房合同房屋总价差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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