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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积金作为一项福利政策,有很多好处,除了能让我们低成本贷款之外,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还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使用。那么在上海工作或生活的居民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租,需要了解哪些问题呢?
公积金作为一项福利政策,有很多好处,除了能让我们低成本贷款之外,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还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使用。那么在上海工作或生活的居民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租,需要了解哪些问题呢?
一、谁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已参加公积金制度、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上海市住房的职工。
二、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需符合什么条件?
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三、申请人应在什么时候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什么情况下应提前终止租赁提取行为?
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应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取,且不超过房屋租赁行为终止前六个月。
如果需要办理其他提取业务(如提取公积金还购房贷款),应提前申请终止生效的租赁提取业务,否则将影响其他业务申请。
四、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月可提取多少公积金?
首先,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其次根据申请人承租的不同住房,分两种情况:
(1)公共租赁住房:应不高于当月实际房租支出。
(2)其他住房:家庭月提取限额为2000元。
五、如果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提取支付房租的怎么办?
如果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小于约定提取金额,提取转账终止,次月由区管理部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申请人无须前来办理。如补充提取成功,提取转账正常进行;如余额仍不足,次月区管理部再次通过系统发起补充提取。如再次补充提取余额仍不足,则提取转账终止。申请人如仍需要办理提取手续,应重新向区管理部提出申请。
六、骗提套取公积金资金会产生怎样的后果?
如果申请人填写虚假个人信息(如提供虚假婚姻信息、虚假无房信息)或申报虚假租赁房屋(如编造虚假租赁信息)将面临着以下后果:
(1)系统将通过信息共享核实并自动拒绝提取申请。
(2)申请人将被录入个人行为失信名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
(3)通报申请人工作单位,追回骗提套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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