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间流传房产税开征新消息 房产税全面开征收时间表

2013/04/10 15:01: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11)

[摘要] 近日坊间流传一则“房产税开征新消息”,称“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近日坊间流传一则“房产税开征实时消息”,称“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昨日,记者采访的有关财税专家认为“方案”税率过高,成为政策执行的可能性很小。后经记者查询,发现该消息可能是源自一家房地产研究中心的建议。

坊间传闻

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三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免征房产税。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

专家:仓促出台政策不现实

中国税务理事学会、中山大学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认为,“消息”的说法不够稳妥,税率太高,“更像是一种讨论的意见,而不是要出台的政策”。他表示,在没有总结试点经验之前,仓促出台政策不现实。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鹏认为,这个版本的设置比较“外行”,首先是税率过高、不现实。他还认为“消息”混淆了住房交易环节和保有环节的税收。

疑“建议”走样成“开征消息”

在采访专家后,记者再次核实消息的来源,最后发现最早的“消息”可能源自2月28日某经济专业报纸地产版,该版刊登了该报下属研究院房地产研究中心的一份《关于坚决变革房地产制度的建议》。《建议》提出限购政策应该退出,由税收手段代替,此外还给出有关配套政策、有关公务员住房等建议。

但经过网络多番传播,走样成为了所谓的“房产税开征实时消息”。

40个重点城市已联网

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方面,事实上在去年就确实加快了工作进度。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全国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应于2012年6月30日前实现与住建部联网。对此,住建部负责人3月份已经公开作出回应,目前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基本上已经联网。按照此前住建部的计划,今年6月底将完成50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不过,住建部负责人也表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有相当的难度,但要继续努力把它建立起来。

据悉,我国在房改之后就再也没有进行过房产普查,除了商品房以外,各地还存在大量的其他房产可能未录入住房信息系统,包括名目繁多的保障房、房改房、自建房等。有些地区的住房信息还是纸质档案,未录入电子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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