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拆迁房屋评估 拆迁房屋纠纷

2017/09/18 17:10:57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66)

[摘要] 由于城市的建设发展,所以很多地方会遇到拆迁的现象,那么有很多的房屋需要搬迁。我们在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因为拆迁而遇到的房屋纠纷问题,因为对于赔偿上很多家庭都会不能接受,而且也会涉及到社会保障的问题等等。那么在拆迁时怎么进行房屋评估呢。

由于城市的建设发展,所以很多地方会遇到拆迁的现象,那么有很多的房屋需要搬迁。我们在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因为拆迁而遇到的房屋纠纷问题,因为对于赔偿上很多家庭都会不能接受,而且也会涉及到社会保障的问题等等。那么在拆迁时怎么进行房屋评估呢。下面我们来为大家介绍有关苏州拆迁房屋评估?苏州房屋拆迁纠纷?

苏州拆迁房屋评估

1、拆迁估价由具有苏州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承担,估价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2、苏州拆迁估价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拆迁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

3、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苏州拆迁当事人选择。

4、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苏州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状况进行。

苏州房屋拆迁纠纷

1、当房屋使用期限已到就会涉及到拆迁的问题,拆迁并不能做到人人满意,苏州房地产商,业主之间的小心思若不能达成一致,就会引发拆迁房屋的纠纷。

2、裁决: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人民法院不予经当事人申请,由苏州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3、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苏州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4、强制拆迁:在苏州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出现了房屋拆迁纠纷的话,可以请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其实双方都可退让一步就可以解决的事情,没有必要去进行纠纷。以上就是小编关于苏州拆迁房屋评估要注意什么?拆迁房屋纠纷怎么解决?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大家解决房屋拆迁纠纷有一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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