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金厦广场
- 价格
- 79.71元/平方米.月
- 户型
- 暂无
- 地址
- 大西路187号
- 电话
- 024-22973011/3012
猜你喜欢
下载房天下APP
获取更多精品房产知识
推荐
热门知识
热门问答
[摘要] 在体制改革中,2000年。有土地管理局和地质矿产局合并而成新的机构,叫国土资源局。原有各地市计划委员会制定国土规划和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的职能,原地市黄金工业总公司、煤炭工业公司等部门行使的矿产资源行政管理职能一并划归地市国土资源局。
在体制改革中,2000年。有土地管理局和地质矿产局合并而成新的机构,叫国土资源局。原有各地市计划委员会制定国土规划和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的职能,原地市黄金工业总公司、煤炭工业公司等部门行使的矿产资源行政管理职能一并划归地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都有哪些呢?下面房天下小编对此做以介绍。
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土地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当地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开发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当地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审核;指导、审核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三)监督检查当地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
(四)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 , 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 ;组织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五 )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当地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负责当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六)土地管理局拟定当地有关土地市场、土地资源管理办法、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按规定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指导当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 , 审定从事土地评估机构的资格 , 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申报、登记发证和矿业权转让审查、申报登记;承办对外合作区块的依法审核、报批事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 , 协调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协助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当地地质勘查工作的行业管理;审查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审查监督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并负责审核报批事宜。
(九)土地管理局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负责大中型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审查;对大中型建设项目压覆矿床情况进行调查,并办理申报压覆矿产储量登记手续;承办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认定申报事宜;依法参与开办矿山的立项审核 , 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十)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地财政拨给的地勘费及其他专项资金;按规定做好矿产资源、土地税费征收和使用的有关工作。
(十一)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宣传教育 , 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业务培训;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新成果;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行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公告信息:
土地拍卖公告沈土拍[2013]第1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土地储备出让和收益管理工作的通知》(沈政发[2010]25号)等相关规定及沈阳市土地需求情况,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授权沈阳市土地交易中心组织拍卖宗地编号2013-010号赤山路南-2C等9宗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和地点:
宗地编号2013-010号赤山路南-2C等9宗地块拍卖定于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时整在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
二、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条件详见《拍卖地块情况说明表》。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此次土地拍卖活动。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人需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董事会/股东会决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公司章程(加盖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查档专用章)、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竞买保证金数额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资料,自公告之日起办理报名手续。
香港地区竞买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关文件,应按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认可的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证明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
澳门、台湾地区比照香港地区执行。
境外竞买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关竞买人(公司、企业、组织)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文件以外文文字书写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所有文件以中文为准。
地块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16时整。
五、参与宗地编号2013-010号赤山路南-2C等9宗地块竞拍的竞买人,应于2013年4月15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具体金额及币种详见《拍卖地块情况说明表》)支付到指定账户。若以外币支付,实际到账数额按照外币到达指定账户日人民币与所支付外币的兑换比率(中间价)计算后的数额为准。
六、本次土地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宗地编号2013-010号赤山路南-2C等9宗地块的起拍价为楼面地价,拍卖成交总价为成交楼面地价与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规划建筑面积按照公告规划条件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确定。
七、有意向参与宗地编号2013-010号赤山路南-2C等9宗地块竞拍的竞买人请于2013年4月2日起到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购买本次拍卖的正式文件。
八、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及补充,以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补充通知、公告为准。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中心网站或电话咨询。
届时欢迎广大开发单位及各界人士参与竞买、观摩。
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六楼。
网上查询: www.syland.com.cn
联系人:李盛、陈宏迈
联系电话:(024)22973106
相关地块
·2013-010 赤山路南-2C
·2013-011 荷兰村二期
·2013-012 欧博城东-3
·2013-013 北二马路72号
·2013-014 海鲜市场南
·2013-015 华山路南
·2013-016 潜水泵厂
·2013-017 省体育训练中心
·2013-018 自行车配件厂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