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价收入比?深圳房价收入比多少佳?

2013/06/25 15:23: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91)

[摘要] 2012年,“总理房价”一词让房价收入比这一专业词汇再度成为热点。房价收入比是国际上常用的一种计算方法,常被用来当做反应一个国家或地区房价泡沫的一个指数。

什么是房价收入比?深圳房价收入比多少?

2012年,“总理房价”一词让房价收入比这一专业词汇再度成为热点。房价收入比是国际上常用的一种计算方法,常被用来当做反应一个国家或地区房价泡沫的一个指数。

房价收入比的定义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按照国际惯例,目前比较通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如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

合理的房价收入比

通常来说,目前国内流行的4至6倍的说法,据考证是20世纪90年代初银行黑马先生(AndrewHamer)在进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时,提出的一个银行认为“比较理想”的比例。 后来,业界则将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的取值范围定为4-6,若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这一范围,则认为其房价偏高,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则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

我国各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是不平衡的,中小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多在六倍以下,相当多的城市在4倍以内,属于房价不高的范畴,超过6倍的主要是一些大城市,据调查,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超过6倍,其中北京、沈阳、贵阳、南京、广州、大连和西安的比率都超过了10。

房价收入比是一个有严格内涵的概念,具体应用时要注意其到底是什么情况下的房价收入比。在西方,房价收入比有新建住宅的(新房交易)、也有旧有住宅的(二手房交易),所选取的房价是中位数价格,家庭收入是中位数收入。由于中国的住宅是按照平方米价格交易而不是按照套来交易,又由于纳入中国家庭收入统计的收入只是全部家庭收入中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是北京市这样相对发达的城市,其房价收入比的计算结果也存在很大差异,更为横向比较带来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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