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户籍改革落地!市内户口迁移更自由

2016/03/22 10:45: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7939)

[摘要] 喜大普奔!天津市户籍改革落地了!

喜大普奔!天津市户籍改革落地了!2016年3月21日,由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主持召开的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天津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由此开始,天津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与“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即将退出历史舞台。另外,本市居民在市内的户口迁移将会更加自由,外地人在津落户也更为便利。

户籍制度将会如何改革?

天津市《户籍意见》提出,将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户籍登记“一元化”,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上的区分,统一登记为“天津市居民户口”。

逐步放开市内户口迁移限制,稳步实现人口自由流动。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优化和改善民生,制定完善农村产权、城乡教育一体化、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更要注重户籍制度改革与完善天津市居住证制度、积分落户制度、“人才绿卡”制度等改革举措的有效衔接,充分考虑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科学设置积分落户标准和户籍准入门槛,完善户口迁移政策。

农业户口还有吗?农村宅基地怎么办?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一个月后,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全文对外发布,其中明确提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户籍登记“一元化”。

不再区分农业和非农业,意味着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还原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也有利于消除身份歧视,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

相对非农户口而言,农业户口大的优势就是享有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土地的权利。所以,户籍改革即便是打破了几十年来城乡的户口壁垒,农民对于土地依然患得患失。

在此前发布的户籍改革意见中,国务院也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同时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三权”。很明显,相关法案给予了此次户籍改革特别的关照。

外地人在天津可自由落户了吗?

本次户籍制度改革并没有完全放开外地人在津落户。《户改意见》提出,充分考虑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科学配置积分落户标准和户籍准入门槛,完善户口迁移政策。

这就意味着,外地人在津落户仍有相应的标准和门槛。2016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指出,除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外,其余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而天津,属于超大城市范围。

天津市未来将有多少人口?

2016年3月2日,天津政务网发布消息:截至2015年底,天津市常住人口1546.95万人,比上年底增加了30.14万人。

根据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天津市常住人口控制在1800万以内,换言之,相对于2015年底的数字,未来5年,天津市还有约250多万人的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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