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支付自住住房房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7/06/16 12:18:25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74)

[摘要] 从今年10月1日起,用于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用再遵循原先规定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天津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有关政策,从今年10月1日起,用于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用再遵循原先规定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6月初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条例明确,属于前三种情形的,职工配偶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凭死亡证明和继承或者遗赠证明,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