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满5年上市交易程序是什么 交多少土地收益金的两种情况

2013/02/27 18:48: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8674)

[摘要] 经济适用房满5年就可以上市交易了,当经济适用房满5年有些人会考虑出售此经济适用房,那么经济适用房满5年以后的交易程序是怎么样的,土地收益金又是怎么回事呢?

经济适用房满5年就可以上市交易了,当经济适用房满5年有些人会考虑出售此经济适用房,那么经济适用房满5年以后的交易程序是怎么样的,土地收益金又是怎么回事呢?小编收集了一些资料希望带大家有用。

经济适用房满5年上市交易程序

1、房屋权利人向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2)房屋所有权证书;(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申请家庭户口簿;(4)原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5)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书;(6)申请该经济适用住房时的夫妇双方同意上市转让的书面证明。

2、保障中心对该房屋的上市交易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房屋权利人到税务部门办理契税核价等手续。

3、房屋权利人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房屋权利人和受让人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上市交易税费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中,所发生的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交易登记费按存量房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2007年11月19日以前已经销售并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受让人按照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出售人暂不缴纳所得收益;2007年11月19日后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利人需按照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此外,因继承、遗赠、离婚以及法院裁定、判决、调解等法定原因需转移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的,不受5年上市交易年限的限制。

土地收益金的两种情况

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必须持有《合肥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审批表》和地税部门的土地收益定税凭证,其他相关材料及税费按照存量房交易规定办理。

审批表上,包含上市原因、购房时间、购房实际价格、原申请家庭成员意见等内容。

那土地收益缴纳标准是多少呢?主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2005年5月1日至2008年1月10日期间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按届时房屋的市场综合评估价的15%向政府交纳收益金”。

第二种是2008年1月10日(含)后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40%向市财政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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