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问答

2013/10/18 11:54: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81)

[摘要]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通过职工所在单位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和与死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或者遗赠证明;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住房公积金作为个人财产,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退休的;

(4)出境定居的;

(5)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6)享受城镇生活保障的;

(7)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身患重大疾病的;

(9)因地震、火灾、水灾、泥石流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造成住房损毁的家庭;

(10)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装修、中修、小修为什么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房屋装修、中修、小修不可以提取,房屋大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般情况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受破坏才需要大修。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

3、个人商业银行贷款购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办理。具体为:偿还贷款每满一年后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当期还款金额。

办理时应携带:

(1)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最近三个月的还款明细(存折或银行打印并加盖印章的还款单);

(3)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填写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办理。在发生还贷之日起13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当期还款本息总额,提取间隔须满一年以上。

办理时应携带:

(1)公积金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填写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借款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在未结清贷款期间,不能再办理柜面提取。

5、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

答: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是指:借款人及其配偶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内提取账户余额偿还当月贷款本息的一种行为。

一经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中心将在约定的还款日将借款人公积金余额自动冲减贷款余额。在未结清贷款期间,不能再办理柜面提取。

6、能不能每月用个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

答:可以办理。但需本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当委托人账户内的余额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本息合计的,则优先用于还款。提取的顺序为:先借款人后其配偶。提取的额度为:当月应还贷款的本息合计。若借款人及其配偶账户内余额相加后仍不足以偿还当月贷款的,则需全额通过银行还款卡扣除。

7、如果签订了委托扣款协议,还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可以。签订了委托扣款协议,委托人账户内的余额则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个人不得再以其它理由进行柜面提取。

8、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能以购房的理由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办理。但是要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没有以此套住房提取过公积金且购房合同在一年有效期内;二是借款人未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9、夫妻两人都下岗了,生活困难,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吗?

答: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提取。

(一)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2年。

(二)享受城镇生活保障。

10、职工购房时,能否把住房公积金提出来交首付款?

答:不可以。住房公积金要先消费,后提取。

1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次数、金额上有什么规定?

答:(1)职工购买自住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在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后一年以内可提取一次,可提取的额度为:截至购房合同签订日期,职工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保留百位整数,下同),但不超出其购房票据金额。

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可提取额不足票据金额的,可以提取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票据金额。

(2)职工购买自住二手房的,在取得过户后的房产证一年以内可提取一次,可提取的额度为:截至契税完税凭证的开具日期,职工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但不超出其契税完税凭证所标注的购房金额。

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可提取额不足契税完税凭证所标注购房金额的,可以提取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契税完税凭证所标注的购房金额。

(3)职工购买拆迁安置房的,在拆迁安置合同经市拆迁安置部门加章备案后一年以内可提取一次,可提取的额度为:截至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日期,职工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但不超出购房票据金额。

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可提取额不足购房票据金额的,可以提取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票据金额。

12、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次数、金额上有什么规定?

答:(1)如果职工签订了《委托扣款协议》,不再办理柜面提取。每月还款日由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自动还款。

(2)如果职工没有签订《委托扣款协议》,每还款满一年,就可提取一次(也可数年累计),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其当期还款金额(数年累计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累计年限中的还款金额合计)。

在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可提取金额不足其当年还款金额,可以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但提取总额不超过其当期还款金额(或累计年限中的还款金额合计)。

13、职工偿还住房商业按揭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次数、金额上有什么规定?

答:在职工每还款满一年,在其还款期限内就可支取一次(也可数年累计),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其当期还款金额(数年累计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累计年限中的还款金额合计)。

在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可提取金额不足其当期还款金额,可以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但提取总额不超过其当期还款金额(或累计年限中的还款金额合计)。

 

14、购买一套商铺,能否提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

答:不可以。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自住住房。

15、职工调到外地工作,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吗?

答:如果工作调出我市但户口未迁出不能现金提取但可以办理异地转移;如果工作调出我市户口也迁出的可以现金提取。

16、提前退休的职工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办理。提取办法同退休提取。

17、职工购买住房时能否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办理。

1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死亡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通过职工所在单位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和与死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或者遗赠证明;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9、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为什么要先经单位进行初审、填写《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以职工所在单位为纽带建立的,单位担负着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等职责,参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实、初审也是单位所担负的一项具体工作。同时也可以防止其他职工冒领等情况的出现,保证职工的利益不受侵害。

20、职工考取了研究生,能否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答:如果职工户口迁出我市或是职工原本就是外市户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否则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

2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程序?

答:(1)职工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供资料;

(2)所在单位初审;

(3)单位为职工填写《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受理。

22、职工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答:如单位已无公章或财务章,《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加盖单位破产清算组印章,或是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印章并由上级主管单位出具证明。其它程序不变。

23、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受理时间有哪些规定?

答:(1)周一至周五9:00----16:30受理;

(2)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下午因月结,不再受理;

(3)每年最后几个工作日因住房公积金年度结账,不再受理。具体时间,管理中心将通过我市主要媒体提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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