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2021/07/13 13:57:4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491)

[摘要] 面对房产中的问题大家会想办法买价格低,质量好的房子,而如今的房子的价格虽然有所回落,但是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还是比较困难,尤其是在武汉这样的地方,人们想要买到合适的房子,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面对房产中的问题大家会想办法买价格低,质量好的房子,而如今的房子的价格虽然有所回落,但是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还是比较困难,尤其是在武汉这样的地方,人们想要买到合适的房子,人们就务必要全面的认识到公租房,正是因为有了公租房,人们才看到了希望,接下来分析一下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在本市无房产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拥有的房产或者承租的公有住房,被列入征收补偿范围并已下达征收决定、尚未安置到位的,暂不受理其公租房保障申请。

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和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的答案大家是不是都清楚了,公租房因为价格比市场价格还要低,所以在申请的过程中人们会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总之,人们想要买到较为合适的房子,那么人们就该对国家的各种政策进行了解,从而使人们确保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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