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房退契税

2013/11/14 11:32: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861)

[摘要] 购房人已办理退房手续,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办理房屋新建登记(一手房)或者购房人还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二手房)的,可以办理已缴契税的退税。

一、政策:

购房人已办理退房手续,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办理房屋新建登记(一手房)或者购房人还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二手房)的,可以办理已缴契税的退税。

二、所需资料:

1、《个人契税(退房)退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纳税人的退税书面申请一份;

3、房管局出具的注销回执原件(查验)及复印件;

4、契税完税证明原件(查验)及复印件;

5、购房发票(正负联)原件(查验)及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及复印件,本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及复印件;

7、购房合同(共5本)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必须印有房管局加盖的作废章);

8、退款凭证及银行结算清单原件(查验)及复印件,

9、房屋权属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

以上3-9项均提供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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