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在西安买房都要知道 公积金可以这么用!

2018/10/16 10:20:3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8582)

[摘要] 2018年5月,住建部等四部委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对治理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作出了规定。

2018年5月,住建部等四部委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对治理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作出了规定。为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西安市出台了《关于开展治理违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

政策中针对在西安工作、交纳公积金的人和行为作出了规范。只要你在西安交了公积金,无论在不在西安买房都要知道,公积金可以这么用!

1、职工租房提取,有哪些变化?

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家庭无房产信息并租住商品房的,按照西安地区上年人均月平均房租水平(2017年约为850元)的12倍设定每年提取限额,即每年每人提取10200元(账户金额至少留存3个月缴存额),提取限额随房租变化年度调整。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按实际租房发生额提取(账户金额至少留存3个月缴存额),和之前的政策一致。   

2、关于职工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本人及配偶、直系血亲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购房的,在购房事实清楚提取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即时办结,在西安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的,从严审核申请资料,待核实清楚后三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意见。由于外地购房需要异地公积金帮助核实,需要核实时间不能即时办结。

对同一人一年内多次(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同一住房,一年内产权变更多次(含两次)的,产权人及配偶、直系血亲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的具体举措。

3、违规骗提套取行为的后果

提交虚假材料企图违规骗提套取的,主动承认违规骗提套取的标记1年(含),这种情况不会在系统中存在记录,一年处罚期满记录就会消失,如果拒不承认事后核实,确属违规骗提套取的标记3年(含)并记载失信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这个记录会一直存在,即使转移到外地公积金中心也会有失信记录。

对按期未追回违规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职工实行标记,自追回之日起标记时间5年(含),并由公积金中心联合相关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就是说已经违规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在规定时间(20个工作日内)追回了骗提套取的公积金 ,是不会联合人民银行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作为惩戒在公积金系统中会被标记3年或5年不能使用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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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候公司盖章不给盖还是用不成

2018-11-13 12:37:00 来自 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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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贼贼!!!!

2018-11-11 10:55:56 来自 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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