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买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吗?产权到期怎么办

2016/12/16 16:40:4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20)

[摘要] 拆迁安置房一般都是由城市建设而被开发拆迁的住户补偿的房屋。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是有产权的,有以部分的拆迁安置房是不能够进行办理房产的,具体的情况要以当地的标准为准,那么乌鲁木齐买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吗?乌鲁木齐安置房产权到期怎么办?

拆迁安置房一般都是由城市建设而被开发拆迁的住户补偿的房屋。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是有产权的,有以部分的拆迁安置房是不能够进行办理房产的,具体的情况要以当地的标准为准,那么乌鲁木齐买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吗?乌鲁木齐安置房产权到期怎么办?

乌鲁木齐买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吗

1、安置房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两种情况缴纳土地出让金也是有所区别的,以上我们来进行详细的介绍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2、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乌鲁木齐安置房产权到期怎么办

1、安置房土地证年限到期,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2、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规定,国家可以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责令交还土地。

以上就是对乌鲁木齐买安置房交土地出让金吗以及乌鲁木齐安置房产权到期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拆迁安置房只要是完整产权就是可以办理房产证以及土地证的,安置房也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在办理相关证件的时候也是需要进行缴纳土地证出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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