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推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如何申请

2016/07/01 07:00:00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141)

[摘要] 备受关注的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表已经新鲜出炉,首批5000多套在集美同安,配租工作很快将启动。那么,公租房应该如何申请呢?

首批5000多套在集美同安,配租工作很快将启动。这意味着公共租赁住房今后将与保障性租赁房一起,构建起厦门立体式多渠道的住房保障网。

什么是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为什么推公共租赁住房?

市建设局透露,推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是为了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满足多层次人群的住房刚性需求。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本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政策及配套文件,拟分批次向本市户籍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夹心层”住房困难家庭、在厦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新市民陆续开放申请,逐步实现这类群体的住有所居,公共租赁住房将实行租金优惠制度。

公共租赁住房分布在哪?

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即将新建,分别为公共租赁住房地铁6号线棕榈城站地块、公共租赁住房地铁1号线集美大道站地块、公共租赁住房同安新城地块,三个项目建成后可提供房源5000多套,户型设计面积主要为45平方米、60平方米、70平方米。

公共租赁房该如何申请?

1.审核配租

首先审查自己条件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相关政策。

2.受理

将申请材料递交,申请受理单位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3.初审

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复审

公租房管理局自接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合格的人员将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相关理由。

5.公示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轮候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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