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公积金异地买房│省内互转认贷不认房

2015/12/06 10:30: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84)

[摘要] 湘潭公积金异地买房需要什么条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流程是什么?这些你知道吗?如下做了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你。

湘潭公积金异地买房需要什么条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流程是什么?这些你知道吗?如下做了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你。

湘潭统一实施80%公积金贷款比例,贷款年限可延至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不再区分几套房贷款,统一执行基准利率,也就是说,无论市民名下已有几套住房,只要已经结清了相应的购房贷款,购买改善型住房都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这一调整,直接减少了职工贷款后的利息支出。此外,此次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范围还包括了贷款高比例的调整,贷款比例从原来的“高80%”变为了“一律80%”,贷款的受理期限以及贷款年限也有所延长,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大大让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三、办理流程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