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的小产权房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需要网签吗?

2017/03/23 17:13:1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12)

[摘要] 小产权房一般是农民在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所以属于集体土地性质,是办理不了房产证的。虽然办理不了房产证,但是因为价格便宜,所以很多人资金不足时会考虑购买小产权。那么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扬州的小产权房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小产权房购房需要网签吗?

小产权房一般是农民在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所以属于集体土地性质,是办理不了房产证的。虽然办理不了房产证,但是因为价格便宜,所以很多人资金不足时会考虑购买小产权。那么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扬州的小产权房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小产权房购房需要网签吗?

扬州的小产权房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1.非集体组织成员买卖“小产权房”合同是否有效具有很大争议。目前大体有两种观点。一种为有效论。理由是:其一,高人民法院(1992)民他字第8号复函肯定了农村房屋买卖原则上不以所有权登记为生效要件,同时也间接地肯定了农村宅基地房屋是允许买卖的;

2.其二,从《土地管理法》第62、63条立法本意来分析,其禁止的仅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单独转让,但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发生流转的情况下,该宅基地使用权的附随转让并不禁止;

3.其三,认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符合《合同法》规定小产权房买卖是一种合同行为,对其效力的认定当然要基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只要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形式也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就应该认定为有效合同,因此只要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具备合同要件,就应当认定为有效。

4.另一种观点为无效说。理由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及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有着严格的身份限制。由于“地随房走”的制度,如果允许农村房屋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将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享受主体的扩大化,这与《土地管理法》规定显然是矛盾的。

5.其次,根据《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而用益物权是一种不完整和受限制的所有权,其上所盖房屋自也不具有完整的所有权,故其流转条件不能简单等同于其他具备完全所有权的财产,而应受到限制,其转让合同的效力不能径直认定为有效。

在扬州买小产权房需要网签吗?

1.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不是法律概念。它跟50年商住产权房不一样,小产权房多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办不出国有土地使用证,一般是不给产权证,就是发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大多只签订使用合同,所以小产权房是不需要进行网签的。

2.由于房屋与土地的不可分离的属性,决定了房屋权属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相关性。虽然,我国法律对农民的房屋所有权予以了充分的保护,但基于对农村土地的特殊社会负担考虑,现行法律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流转未予以肯定。

综上所述就是扬州的小产权房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小产权房购房需要网签吗?的相关内容,小产权的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力现在还是有些模糊的。稳妥的办法就是购买小产权房之前考虑清楚,避免日后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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