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限购之后 你必须了解好这几点再买房!

2016/10/20 06:30: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717)

[摘要] 10月6日,珠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规定,自10月6日起,珠海市执行限购政策,对三种类型的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10月6日,珠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规定,自10月6日起,珠海市执行限购政策,对三种类型的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这三种类型的居民家庭分别为: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所以说,当珠海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之后,房产交易必须要注意好以下几点问题:

1、 外地购房补缴社保也不能买房

根据《通知》规定,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珠海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不能购买144平以下的普通住房的,所以即使补缴社保或个税一样不能买房

2、 二手房也是在限购范围内的

根据规定,三类居民家庭暂时不能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平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而这里并没有明确表明“建筑面积在144平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指的就是新建商品房,所以二手房一样也是在限购范围内的。

3、 商品房交易价格须明码标价

按照规定,新规实施后,新建商品房项目在销售前,都应该到市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备案,对于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价格主管部门将不予备案。

没有进行价格备案的项目,属于期房预售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属于现房销售的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所以,你买房的时候也终于不用担心开发商会在价格上耍花招了。

4、 购地成本提高

除了要加强商品房销售的监管,《通知》还提出要强化土地购置资金的监管,提高竞买土地保证金的比例,要求企业和个人在竞买土地时,支付的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底价的50%。而在这之前,珠海市大部分的项目竞买土地保证金仅为出让底价的20%到30%而已。

5、 土地拍卖由竞价转为竞配

根据新政规定,“招拍挂”出让商品房用地,土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的,由竞价转为竞配人才住房或公租房面积。也就是说,当土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后封顶,同时举牌的竞拍者中,哪个开发商配建的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面积多就给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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