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疑惑:中山市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详解

2017/10/31 10:56: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87)

[摘要] 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低的特点,买房时,很多人首先考虑的就是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对于公积金贷款,很多人还存有一些疑惑。下面,对一些贷款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低的特点,买房时,很多人首先考虑的就是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对于公积金贷款,很多人还存有一些疑惑。下面,对一些贷款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1、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可以申请优惠利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没有这种优惠呢?

商业银行个人贷款利率实行市场化运作,即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视市场需要和借款人信用情况上下浮动,而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项政策性贷款,不能浮动利率,所以没有优惠利率,但相比于商业银行所谓的优惠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是偏低具有特有的优势的。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否区分套、第二套、第三套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家庭住房套数依据申请人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实际持有的住房数量以及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产有什么面积及单价要求?

根据《关于确定广东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58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产需满足以下条件:

建筑面积不能超过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不能超过120平方米,任一面积数据符合条件均可;

房屋交易单价不能超过市国土局公布的市平均交易价的1.44倍,市公积金中心根据市国土局每半年公布一次的平均交易价进行更新并执行。

4、开发商不接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时,申请人可告知中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将会对此作与开发商积极协商并规劝其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但需注意楼盘不受理公积金贷款属于其个体商业性行为,是否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都是其的一种自我选择,于法规上公积金中心并无权对此作硬性规定。

5、在外地购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山市户籍职工和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城市(广州、佛山、东莞、珠海、惠州、江门、肇庆和深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提前还贷(部分提前或全部提前)?需不需要交违约金?如部分提前还贷,还款利息会减少?如何办理?

可以申请提前还贷,并不需要交违约金,申请提前还贷可以缩短还款年限,利息也相应会变化。办理提前还贷,直接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申请,有关疑问直接向受委托银行咨询。

7、如果我的信用比较差,能贷到款吗?

如申请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记录的个人信用情况恶劣的,贷款申请之前两年内连续记录六次及以上或累计记录十次及以上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拒绝其贷款申请。

8、停缴公积金3个月的能申请贷款吗?

不能。停缴公积金超过两个月的,须按中心核定的标准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半年或以上方可提出申请。

9、装修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

10、如果目前已有商业贷款仍在还款状态,可以再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吗?是否影响套数认定?

可以,但目前的月供款将作为申请人的债务纳入中心贷款审批时贷款额度计算范畴。此外,该种情况对住房套数的认定也有影响。

11、车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从2012年8月1日起,不再接受车位贷款申请。

12、供楼卡一定要本人签名吗?

是的,签名须在供楼卡背面签名栏内签名,签在其他地方无效。

13、农村的集体用地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土地证》载明的功能须为国有出让性质。

14、贷款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复核同意后多长时间能放款?

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中心将在次工作日内放款。

15、为什么有时候还要我提交完税证明

如果申请人认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与收入不相符,就需要申请人提供其完税证明,以反映申请人实际还款能力。

16、我可以打电话咨询贷款流程进度吗?

为保护申请人的个人隐私,若仅是咨询当前贷款进度,可拨打电话12329,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号码及姓名查询当前状态,但若需咨询其他更详细的内容,申请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任意办事处进行查询,申请人也可登录中心个人网上办事大厅自行查询或向其购买楼盘开发商进行咨询当前贷款进度情况。

17、我可以事先向管理中心查询大概能贷到多少额度吗?

具体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您的收入情况、债务状况、公积金缴存情况、年龄及房屋状况等相关情况录入系统由系统综合拟定。可在网页上贷款额度计算器处输入个人资料得出结果以作参考。

18、公积金贷款是否一定要提供《住房证明》吗?

从2012年8月1日起,所有公积金贷款申请都需出具《住房证明》,作为认定家庭现有存量房的依据。

19、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停缴公积金怎么办?

贷款发放后,贷款申请人连续停缴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受委托银行有权提前解除《借款合同》收回该笔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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