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限购又限贷: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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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10月1日晚,郑州发布楼市限购政策。10月3日下午,郑州再次发布限贷政策,要求在限购区域内,二套房贷款首付四成,首套房首付三成。

2016年10月1日晚,郑州发布楼市限购政策。10月3日下午,郑州再次发布限贷政策,要求在限购区域内,二套房贷款首付四成,首套房首付三成。

时隔5年 重启限购!

10月1日晚间,郑州发布楼市限购政策:

10月2日起,在郑州市内五区和郑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

这里所说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住房限购政策实施前已签约的新建商品住房买卖联机备案合同、已确认的存量住房买卖网签合同,仍按原规定正常办理。

这是郑州时隔5年再次启动限购政策。

限购之后再来限贷

郑州限购政策发布仅过去两天,10月3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郑州市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有关要求的通知》。

通知明确:

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买首套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经济适用房,原则上低首付款比例为25%,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居民家庭所购买住房位于限购区域内的,如果是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比例为30%;如果是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低首付比例为40%。

与之前的“首套房20%、二套房30%”的贷款首付低比例相比,此次限贷政策提高了贷款准入条件。

这意味着,老百姓购买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子,首付款预计需要多拿出20万元。

下面具体看一下限贷原文: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郑州市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有关要求的通知

郑银发[2016]197号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辖区各支行,河南银监局直管监管办,各国有商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郑州分行,各外资银行郑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原银行,郑州银行,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郑州金水厦农商村镇银行:

为促进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居民家庭购买首套小户型经济适用房的信贷支持,控制投资性购房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305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6】2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郑政办【2016】64号)调控要求,现就郑州市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买首套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经济适用房,原则上低首付款比例为25%,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二、居民家庭所购住房位于“郑政办【2016】64号”文件规定的限购区域内,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为3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严格个人住房贷款合规性管理,严禁开展首付贷转按揭等违规业务。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金融机构此前签订的个人住房贷款合同,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速将本通知转发至郑州辖内各分支机构,请人民银行郑州辖区各支行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2016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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