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不单要看房产证 合同要有违约责任

2016/03/07 16:00:00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57)

[摘要]   在租房的过程中我们都认识到查看房东房产证的重要性,那么,除了要查看房产证在,在租房的时候也要提高对合同的关注度。

  在租房的过程中我们都认识到查看房东房产证的重要性,那么,除了要查看房产证在,在租房的时候也要提高对合同的关注度。

  现在的租房市场经营有了一定的规范,但仍然参差不齐,为了保护我们的利益在签定租赁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下面介绍一些租房合同的关键点,希望在您租房时有所帮助!

  首先,在签订合同是要注意和你签订合同的人是不是房屋产权人。如果不是,就有可能存在代理或者转租关系。若是代理关系,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好经过公证);若是转租关系,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如果不真实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其次,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问题上,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由各人自身状况决定,在合同中必须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违约责任。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支付租金还是押金,如果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的,好直接划入产权人名下的账户,并留好相关划款凭证,以此进一步控制资金风险。

  再次,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比如,如果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约定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取违约金;如果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此外,对于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还有一种情况是承租人迟迟不缴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对此,出租人可以用承租人的押金作抵扣。同样的,承租人可能也会遇到出租人拖延维修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对此,承租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出租人拒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以代为维修,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并且承租人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等额扣除。

  随着法律法规在租赁市场的健全,承租人在租房的时候也清楚查看房产证的重要性,租房合同的规范也减少了在租房过程中担忧心里,租房也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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