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非小事 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必须去办理

2016/05/13 09:27:3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01)

[摘要]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也为了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国家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也为了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国家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分自行登记备案。由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属于一项程序性工作,所以各地在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方面存在差异。

那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缴纳哪些费用呢?屋租赁登记备案缴纳费用主要有房屋租赁手续费和租赁土地收益金两项,由出租人缴纳。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进行出租,应按规定予以缴纳土地收益金。房屋租赁手续费,按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的起数,在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时予以收取。房屋租赁手续费缴纳标准如下:

如果租赁的土地是住宅,则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的需缴纳50元,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的需缴纳80元。如果是房屋中有几间房分别出租的,应分别计算。

如果租赁的土地是非住宅,则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含1000平方米)的需缴纳200元;1000平方米以上的需缴纳300元。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什么材料呢?根据《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或证件(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 出租人和承租人合法有效证件。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供证明其合法成立的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4)出租共同共有的房屋,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房屋的证明,房屋人将出租房屋委托他人管理的,还应提交合法的委托书。

(5)涉及到房屋转租的,转租人应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没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约定的条款,应提供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租赁双方当事人之一委托他人代办的,受委托人应提供合法的委托书。

以上便是小编整理的常用的有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知识,房屋租赁登记非小事,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必须去办理。否则会有专人去催的哦,那样可就不体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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