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租房子要注意什么?哪些租赁合同无效?

2018/07/11 11:38:51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398)

[摘要] 在如今,租房已经是成为了我们每一个自危的事情,有很多人都会在网络上进行租房子,但是又怕上当受骗,是租房被骗财也不在少数,通过中介很多人会涉及到的就是租房经纪人,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为大家介绍介绍一个人租房子要注意什么以及那些租赁合同无效呢?

在如今,租房已经是成为了我们每一个自危的事情,有很多人都会在网络上进行租房子,但是又怕上当受骗,是租房被骗财也不在少数,通过中介很多人会涉及到的就是租房经纪人,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为大家介绍介绍一个人租房子要注意什么以及那些租赁合同无效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一个人租房子要注意什么

1、如果您是通过网上自己租房子的话,寻找房源没有中间环节,更详细地了解信息又节省中介费用。不过,由于信息真实性差,更容易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一旦发生纠纷,客户很难取证和维护权益,应尽可能选择可靠有保障的专业租房站,以降低出现风险的可能性。

2、在自己看房子的时候注意细节。实际去看房子的时候,不要看一看就走。要仔细观察房子是否通风,采光度如何,方不方便晾晒衣服,这些你都要仔细考虑。要是已经签订了合同,交了押金之后又觉得不好,后悔就来不及了。

3、签合同前要清楚该房屋的安全性以及防火设备状况,检查其结构看是否有漏水断电等事宜,并检查室内家电是否可用、家具是否有损坏,并在合同中列出所租房间内物品,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哪些租赁合同无效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4、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以上就是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有关一个人租房子要注意什么以及那些租赁合同无效的全部知识,一个租房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细节,比如,水电煤气费这么算的等等,大家必须要注意,希望以上的文章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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