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变更过程应注意问题

2015/10/13 16:47: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03)

[摘要] 用途变更。房屋的用途一般是在设计建造时就确定了的,改变房屋用途,往往要先改变房屋的某些结构,这就会不同程度地影响房屋的使用寿命

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关系到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有必要知晓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及注意事项,从而趋利避害。

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当事人主体的变更

①出租人的变更。在下列两种情况下通常会引起出租人的变更:一是因房屋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引起房屋所有权转移时,由买受人,继承人,受赠人成为新的出租人来代替原来的出租人,享有原合同的权利,承担原合同的义务。二是出租人因婚姻关系或合伙行为而形成或终止共有关系,出租单位因分立、合并或联营,都可能引起出租人或出租单位的变更。原合同继续有效,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出租人享有和承担。

承租人的变更。承租人的变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承租人长期共同居住而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成员要求继续承租的,经出租人审查符合承租人条件的,可以成为新的承租人。新承租人必须履行原承租人缴纳房租和偿付原承租人欠租的义务。二是承租人因工作或生活需要,经出租人同意,与第三者互换所租房屋使用权而引起的承租人变更。三是承租人为方便生活,在其承租的房屋有条件独立分开使用的情况下,经征得出租人同意,可分立户名,由原来的一个承租人变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承租人。分户不得造成任何一方居住困难(单位出具证明负责解决居住困难的除外)和使用困难。分户时要明确公用部位使用权,应依法保护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居住使用权或租赁权。四是承租人因联营、合伙、转租、合租等法律事实引起的承租人的变更。承租人将承租房屋用于联营、合伙、转租、合租等,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一般情况下,合伙人、联营人、转租人和次承租人、合租人对出租人负连带责任。禁止借当事人的变更搞非法转租、转让。

(2)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更

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更范围一般不涉及法定义务部分,如交纳房地产税,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等,只涉及约定部分权利义务的扩大或缩小。这些变化往往是以修改补充合同的主要条款引起的。主要包括用途变更,租期变更和租金变更三种情况,变更合同程序与订立合同程序基本相同,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①用途变更。房屋的用途一般是在设计建造时就确定了的,改变房屋用途,往往要先改变房屋的某些结构,这就会不同程度地影响房屋的使用寿命,从而降低房屋的价值,因此,非经房屋的所有权人(经营权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

②租金的变更这包括两点:或是租金标准的变更。是因改变房屋用途引起的租金标准的变更。不同用途的房屋其租金标准亦不同。或是因政策、市场等因素引起的租金标准的变更。二是租金计算依据的变更。房屋的数量是计算房屋租金的依据,它的增加或减少直接影响房屋租金的数额。如在租赁期间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承租房屋的一部分退还给出租人,那么租金数额也相应随之减少。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租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