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过户需哪些材料

2015/08/11 10:02: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56)

[摘要] 离婚后房产过户办理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后房产过户办理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小编具体介绍如下,下文为您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顺利办理房产过户。

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

6、有的还要法院出个执行函。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咨询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一起办理。

步骤: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相关费用: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3)登记费80.00元;

(4)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5)工本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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