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二手房交易更名个税如何缴纳

2015/07/31 13:40: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35)

[摘要] 如果目前昆明市的税收政策在今后不会调整,那么随着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落地,那么也只有房屋产权证时间或者契税时间不足2年的交易更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时间超过2年的则不用缴纳。且具体缴纳原则还可参照目前存在继承、赠与、离婚情况房屋交易更名中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原则。

目前住宅房产证时间2年以上

不需要缴纳个税

昆明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大经路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对于个人买卖房屋产权证或者契税完税证时间不足2年的,卖方需要交纳营业税及附加(计税价格的5.6%)和个人所得税(目前为计税价格的1%,继承、赠与、离婚等情况除外);而对于房屋产权证或者契税完税证时间超过2年的,只有房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需要卖方缴纳一个差额5.6%的营业税及附加,剩余其他情况下卖方都免税,即卖方不需要缴纳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任何税款。

此外,对于买方而言,无论房屋产权证或者契税完税证时间是否超过2年,买方都正常交纳契税(根据面积不同,缴纳计税价格的1%-3%不等)。此外,还有2元钱的证照印花税。其中,计税价格的核定取房屋的成交价格与评估价格较高的一个。

目前也有差额20%的个税缴纳

据了解,目前昆明市二手房交易更名税款中,也有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交纳,只不过目前只是针对一些存在继承、赠与、离婚情况的房屋,并且产权证时间或者契税完税证时间不足2年。缴纳原则为房屋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与上次购置价格的差额的20%。这其中,首个价格的核定原则为买卖双方上报的成交价格与评估价格较高的作为终价格。

所以综上,如果目前昆明市的税收政策在今后不会调整,那么随着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落地,那么也只有房屋产权证时间或者契税时间不足2年的交易更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时间超过2年的则不用缴纳。且具体缴纳原则还可参照目前存在继承、赠与、离婚情况房屋交易更名中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原则。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昆明市目前的税收政策今后不会再发生调整。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卖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