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多数中国人的一生其实都在为房子奔波,可以说一生全在房子身上,对于城市人来说,有了房子才感觉在城市里扎了根,对于农村人来说,有了房子才有稳定的生活。
大多数中国人的一生其实都在为房子奔波,可以说一生全在房子身上,对于城市人来说,有了房子才感觉在城市里扎了根,对于农村人来说,有了房子才有稳定的生活。房子是人民去安全感的源泉。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来的房子已经不适应现在对城市发展的要求,于是便有了拆迁,对于拆迁来说,大多数人都希望好好谈拆迁补偿,再来拆房,事实往往事与愿违,有些机关暴力拆迁甚至采取断水断电方式,那么暴力胁迫拆迁,当事人将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2条的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行为比较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为比较轻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由此条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是违法行为。
在房屋征收补偿的过程中,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可能会出现严重损害被拆迁人利益的情形,若是有可能会构成犯罪的,要因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被征收人也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而采取一些过激,甚至违法行为,这时被征收人就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法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若是您被暴力胁迫拆迁一定要保存好证据,证据是追责非常关键的一点,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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