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判决中的房产怎么过户?

2014/07/11 08:56: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37)

[摘要] 据法律规定,法院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办理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新的房屋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因原持证人原因使新房屋人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可按如下程序办理过户手续:1、权利人申请人为个人时:请持...

据法律规定,法院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办理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新的房屋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因原持证人原因使新房屋人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可按如下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1、权利人(申请人)为个人时:请持身份证明到市房屋产权登记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法院的裁定(判决书)、身份证明(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时的还须提交公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权利人(申请人)为单位时:请持单位介绍信到市房屋产权登记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法院的裁定(判决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一般法院在判决一个人为房屋人时,一般会判决另一方(义务方)权利方办理过户事宜。

然后当事人直接拿着判决去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涉及行为,如果对方不履行,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从而保证申请人的申请过户行为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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