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强占了单位分给乙的住房,乙若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否受理?

2014/07/17 08:37: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29)

[摘要] 可以受理,单位分给乙住房,乙对该住房就有了合法的使用权,此时若甲强占该房,就侵害了乙的合法权益,且此纠纷是乙与甲这两个平等的权利主体之间的纠纷,所以乙到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依法受理

可以受理,单位分给乙住房,乙对该住房就有了合法的使用权,此时若甲强占该房,就侵害了乙的合法权益,且此纠纷是乙与甲这两个平等的权利主体之间的纠纷,所以乙到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依法受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关于房天下‖ 网站合作‖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手机房天下‖ 开放平台‖ 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