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政无法按揭贷款能够解除购房合同吗

2014/07/31 09:12: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96)

[摘要] 问:两个月前,我与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约定首付30万元,其余70万元由公司帮助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孰料交付了30万元后,当地出台的新政策规定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而我恰恰是外来人口。由于无法办理按揭贷款,公司遂要我全额付清房款,可我又...

问:两个月前,我与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约定首付30万元,其余70万元由公司帮助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孰料交付了30万元后,当地出台的新政策规定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而我恰恰是外来人口。由于无法办理按揭贷款,公司遂要我全额付清房款,可我又确实没有支付能力。请问,我能否要求退房退款?

回复:你有权要求退房退款。一方面,新规出台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就当地出台的“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的规定而言,你和公司无法预见,也不能左右或者规避,无疑属于不可抗力。而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另一方面,该购房合同生效要件并未成就。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你与公司约定只付30万元首付,其余70万元房款依靠银行按揭贷款支付,实际上就是将银行按揭贷款作为履行合同的条件。正因为银行拒绝办理按揭,且你并没有不正当地阻止银行办理按揭,也即没有法律规定的“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应视为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