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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二三事

2013/07/21 12:31:00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07)

[摘要] 编者按:在未有重大调控政策出台的2012年,房产税扩围之说一直是风雨欲来。进入2013年,1月31日“北京房产税试点方案已经上报到国务院相关部门,就等待批复了,如能获批,快在今年上半年就会实施”的消息不胫而走。企业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房产税接下来是否将扩围?

编者按:在未有重大调控政策出台的2012年,房产税扩围之说一直是风雨欲来。进入2013年,1月31日“北京房产税试点方案已经上报到国务院相关部门,就等待批复了,如能获批, 快在今年上半年就会实施”的消息不胫而走。企业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房产税接下来是否将扩围?

企业房产税是怎么征收的?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 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的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 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 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传北京房产税试点方案已上报 如获批将在上半年实施(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1日讯(记者 李方) 华夏时报今日报道,北京财税部门人士称“北京房产税试点方案已经上报到国务院相关部门,就等待批复了,如能获批, 快在今年上半年就会实施”。相关税务专家建议,住房兼有消费品和 品的双重属性,在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问题上,要充分考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对属于基本住房需求的部分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但业内专家认为,北京征收房产税时机尚不成熟,暂时不会成为房产税试点,不过相关部门短期内可能会拿出一套方案。

上报税率或高于重庆上海

据悉,北京上报的方案建议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24平方米的 住房面积(指室内面积)扣除,而目前上海的 面积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相比较而言,北京的方案更加严厉。”

让业界担忧的是,方案中过于严厉的免征标准,可能会遭致多方阻挠。另外,如何理顺各种房屋权属关系,也将是房产税在北京推广试点时不可回避的问题。

此前,上海的房产税征收标准定在了人均60平方米,即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对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述人士表示,“北京上报的房产税税率也高于重庆、上海,之所以这么严厉,就是为了更好地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和 需求。”

北京市地税局曾下内部通知

从政策层面来看,尽管在国务院开列的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中并未包括“房产税”,但在 政府层面,对于个人房产征收房地产税的态度已经由“积极开展”悄然转变为“加快推进”。 而北京一些税收新举措也被业界视为为推广房产税试点做准备。

2012年2月,北京市地税局已经在系统内下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地方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该通知将“房地产税制改革”与落实“契税、耕地占用税和环境保护税立法”、“城建税和印花税联动改革”并列要求,开展前期调研,做好数据测算、研提政策建议。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证实了此“通知”的存在,但对于“通知”中房地产税制改革的相关内容,拒绝予以评论。

北京市地税局强调,落实国家对房地产业的调控政策,推进存量房评估试点工作,加强土地 税差别化预征和清算管理,开展土地 税清算项目督导检查,深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促进首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牵涉的利益面比较大,结构比较复杂,因此,政府在做这一决策的时候也会 慎重,开展与否、窗口时机的选择等,都是比较考验政府的问题。”中原地产 分析师张大伟说。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征管实施部门的国税总局提出,在上海、重庆两地试点过程中显现出的技术问题尚未有明确的解决方案前,不宜加速扩大试点城市范围。

专家:征收房产税时机尚不成熟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一直支持房产税试点范围扩大。他认为,从中国地方税收体系来看,房产税改革是 必要的;对应国民经济中房产调控需要标本兼治这个角度来看,从中国收入分配需要有效遏制差异扩大来看,房产税改革也是 必要的。

但是,也有不少人士担心北京征收房产税的时机并未成熟。北京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陈志就曾表示,“预计北京暂时不会成为房产税试点,不过相关部门短期内可能会拿出一套方案,涉及地区尚不好确定。”

陈志认为,以北京复杂的住房结构状况来看,征收房产税时机尚不成熟。房产税技术上的问题实际上并没有完全解决,征收原则也需要进一步明晰。目前,北京存在央产房、仅有使用权的房屋、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定向安置房等十多种房屋权属关系,要理清历史成因、有无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情况,比较复杂。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在土地财政不变的市场背景下,征收房产税是为房价做加法,“房产税的征收,有可能导致开发企业或 客将房产税的成本转嫁给购房者,难以起到遏制房价上涨的作用,反而会促使房价进一步上涨。”

相关税务专家建议,住房兼有消费品和 品的双重属性,在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问题上,要充分考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对属于基本住房需求的部分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对 权人自住的 套住房应全额 ;对存量或增量的第二套住房拟征一定的房产税;对存量或增量的三套及以上住房课以重税并实行累进税率。

新消息,上午9点23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表官方微博称,“2013年1月31日,部分网站、微博转发华夏时报《京版房产税要来了 起征面积或人均24㎡》一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经调查证实,我局工作人员没有接受过华夏时报记者的采访,尚未接到上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的通知。”


 

业内人士建议完善房产税 征税标准略有提高(来源: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万晶

业内人士认为,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已满两年,但其影响有限,还不能认为实现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目的。房产税试点范围扩大是未来一个方向,调整房产税征收方式、提高房产税税率才能让其真正发挥效用。房产税改革应被放置在房地产税制整体改革框架中进行,应被视为一系列环环相扣的综合改革。

对房价影响不大

尽管房产税改革被许多专家寄予厚望,但从上海、重庆的具体实施情况来看,效果并不明显。金宇咨询研究员胡向东表示,重庆、上海的房产税试点方案,对房价走势影响不大,并未对购买行为形成太大的压制作用。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两个方案的税率过低,范围过窄,很容易被房价上涨部分所抵消。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从重庆与上海房产税试点情况来看,房产税试点对楼市影响并没有预期的那么大,征税额及范围也没有影响刚需人群。不过从长远来看,房产税征收范围逐渐扩大会影响到非自住房产,这可能代表着“后限购时代”的调控方向。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表示,上海房产税执行力度比较弱,且与限购令重叠较多,对市场的影响力基本没有得到体现。相对于上海每年超过千万平方米的庞大成交量来说,房产税涉及份额 小。宋会雍称,上海房产税的试点应对税率以及征收范围进行调整。

据上海市财政局统计,如按2011年房产税征收金额估算,2012年的房产税收入大约在60亿元以内。业内人士认为,房产税的征收虽然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使地方税收体系得到重大推进,但总征收金额太少。对于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多年累积形成的土地财政而言,房产税的增收部分远不能补充土地出让金的下滑。

征税标准略有提高

从2013年起,上海和重庆房产税将适用税率新标准。上海房产税以房屋单价27740元/平方米为分界,超过27740元/平方米的按0.6%征收房产税;若低于或等于27740元/平方米的按0.4%的税率征收。受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联动的影响,2013年的税率分界线比2012年的26896元/平方米略高。

重庆房产税方案继续侧重高档住宅,应税价格起点从2012年的每平方米12152元提高至每平方米12779元,约是重庆主城9区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6389元/平方米的两倍。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微博)曾指出,在上海、重庆这样的发达地区搞房产税试点, 重要的任务不是筹集收入,而是意在调节市场,影响人们的住房消费,并为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提供配套。

上海、重庆两地试点两年后房产税是否会进一步扩大,这一问题仍存悬念。一些业内人士指出,短期内扩大试点难度较大,但从目前传递出的信息看,房产税改革应被放置在房地产税制整体改革框架中,涉及一系列环环相扣的综合改革。

房产税扩大试点意义重大,一旦推开,意味着以经济手段为主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将走向前台,在承接“限”字令的 手段之余,为后续房地产市场调控做铺垫。不过,从操作层面来看,虽然沪渝两地的房产税征收已经满两年,但仍旧有些法理问题没有解决。房产税在真正扩容前应当把可能存在的重复征收、税基等问题解决好。

相关税务专家建议,住房兼有消费品和 品的双重属性,在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问题上,要充分考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对属于基本住房需求的部分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对 权人自住的 套住房应全额 ;对存量或增量的第二套住房拟征一定的房产税;对存量或增量的三套及以上住房课以重税并实行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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