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国五条细则:新房价涨幅不超人均收入实际增幅

2013/06/21 16:03: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02)

[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我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控制目标公布内容通知如下:长沙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必须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后的实际增幅以下,保持基本稳定。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长沙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

长政办函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我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控制目标公布内容通知如下:长沙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必须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后的实际增幅以下,保持基本稳定。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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