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着购房合同 已经不能落户东莞

2013/10/31 16:26: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349)

[摘要] 凭借着购房合同,落户东莞?现时已经没有这支“歌仔”唱了。目前还有些地方政府(例如惠州的博罗县)吸引外地人购房,实行购房入户,一般来说,新盘凭借买卖合同就可以入户,二手房必须是产权证才可以入户。具体政策各个地方不一样。

凭借着购房合同,落户东莞?现时已经没有这支“歌仔”唱了。目前还有些地方政府(例如惠州的博罗县)吸引外地人购房,实行购房入户,一般来说,新盘凭借买卖合同就可以入户,二手房必须是产权证才可以入户。具体政策各个地方不一样。

关于取消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口户籍管理,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取消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08年1月1日起,取消在我市辖区内购买商品房办理入户政策。

    二、凡2008年1月1日 前已购买我市辖区内商品房的,可在2009年12月31日前按我市原暂行办法,凭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和房产证办理入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三、购买商品房的日期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管部门备案日期为准,即《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日期在2007年12月31日前的,业主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四、我市户籍居民市内迁移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办理,不受本次取消购房入户办法影响。

    五、办理迁入我市户籍的具体程序可在市公安局网址//www.gddg110.gov.cn查询。查询电话:23031766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