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你能申请公租房吗?主要看是否符合这些条件!

2019/05/23 17:55: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7712)

[摘要] 2019年5月,东莞市发布了印发《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对于公租房的建设、申请与审核、轮候与配租、管理与监督等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相信大部分市民作为关注的就是自己是否能够申请公租房。

2019年5月,东莞市发布了印发《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对于公租房的建设、申请与审核、轮候与配租、管理与监督等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相信大部分市民作为关注的就是自己是否能够申请公租房。因此小编就为你介绍,可以申请东莞公租房的几类人群。

一、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申请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申请当月及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都在本市当年生活保障线4倍以下(含4倍);

(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以下(含20倍),人均资产认定按《东莞市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东府〔2018〕17号)的规定执行;

(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二、新就业职工可申请

(1)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2)新参加工作未满5年(以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同时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

(1)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逐月缴费累计满5年;

(2)在本市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四、新入户人员可申请

(1)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2)在本市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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