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大连市小区停车位等相关问题详解

2016/10/21 10:58:00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109)

[摘要] 买房的时候,停车位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但是很多人对停车位等相关问题知之甚少,来看看大连市对于停车位等相关问题,是如何解答的。

买房的时候,停车位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但是很多人对停车位等相关问题知之甚少,来看看大连市对于停车位等相关问题,是如何解答的。

1、大连市居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场共有几种使用方式?

两种。

一是可售停车场,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按规定缴纳地下停车场土地出让金,可对停车位进行出售、出租经营活动;

二是小区内公共停车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缴纳地下停车场土地出让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出售、出租(出租是指以超过1年期合同向业主出租停车位的行为)。

部分项目中还有人防面积分摊的地下停车位,平战结合使用,按划拨方式供地,未计入公摊面积,不能办理个人产权。

2、业主如何分清本小区配建地下停车场是可售停车场还是小区内公共停车场?

两种渠道。

一是看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中明确有多少个停车位是可售的,多少个停车位是公共的,多少个停车位是人防的;

二是看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停管办”)关于停车场的备案手续,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为经营性停车场,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为小区内公共停车场。

3、业主购买可售停车位后会有哪些权益?

可售停车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可转让及抵押贷款。

4、如何理解以租代售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业主签订了一年期以上的停车位租赁协议,属于实质上的销售行为。

5、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批准已经将停车位卖给业主,由谁负责补缴土地出让金?

地下停车场补缴土地出让金,是对国土房屋部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的补充,根据出让合同约定,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因此,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地下停车场的土地出让金。

6、地下停车位是在地上房屋出售时一并赠与业主的,能否办理产权登记?

未缴纳地下停车位土地出让金的,不能办理产权证

7、居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场补缴土地出让金是硬性规定吗?

不是。根据有关规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地下停车场只能作为小区内公共停车场管理,不得出售、以租代售,按照价格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相应的停车服务费,且备案时限不超出一年。超出规定的停车服务费标准,业主可向市物价部门举报。

8、如何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追缴土地出让金?

市停管办负责对居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场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对地下停车场未办理过土地出让手续、未补缴土地出让金,但实际上已出售或以租代售的,不予办理停车场备案手续,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由该部门负责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充用地批复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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