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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法律法规及竣工后验收标准

2013/09/14 16:56:00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33)

[摘要] 房屋装修是指开凿墙体、楼地面、移动窗位置、拆改承重或非承重结构、增设房屋分隔结构、改善房屋外观及装饰室内布局等行为。本文介绍的是房屋装修相关的法律法规。

房屋装修是指开凿墙体、楼地面、移动窗位置、拆改承重或非承重结构、增设房屋分隔结构、改善房屋外观及装饰室内布局等行为。本文介绍的是房屋装修相关的法律法规。

房屋装饰装修法律法规及政策

所谓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指公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居住的房屋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设活动。为了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保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建设部于1997年4月15日制定并颁布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2002年3月5日又发布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从而我国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步入法制化管理。凡对家庭居室进行装饰装修和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单位及个人,应遵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有关法律规定。

关于加强房屋装修安全管理的提案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房产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管理,以防患于未然,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此,我们建议:

一、广开宣传

利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宣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充分认识到破坏建筑结构的危害性。引导业主装修时必须按“提供原设计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在经过科学设计依法审批,规范施工”,提高房屋装修的安全意识及法制意识。

二、齐抓共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协调整合建设、规划、供暖、燃气及其他管理部门共同来实施管理行为。建立部门联系制度,管理信息共享机制等,加强管理协作。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

一、为了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便于居民进行家庭装饰,减少浪费,确保住宅工程质量,制订制定验收办法。

二、凡新建的住宅工程,均可按本办法实行初装饰竣工验收评定。对单位自建和急需用的住宅工程,可由建设单位酌定。

三、本办法所称初装饰,是指住宅工程户门以内的部分项目,在施工阶段只完成初步装饰。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房屋进行再装饰,按城市房屋装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住宅工程初装饰的项目、做法和技术要求(含留给面层装饰的余量及面层装饰的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由建设(开发)单位与施工单位通过施工合同 确定和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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